聲明:關於我司藝人黃海波因不當行為被行政處罰一事,我們深感痛心。在此謹代表海波本人,向公眾致以歉意。我們一定給公眾一個滿意的交代,也盼望海波能早日與家人團聚。事件發生後,社會各界都對此事給予了高度關註,我們感謝輿論的監督,也非常感謝大家對海波的關心,亦希望大家不要輕信不實報道。
  新京報訊 前日,北京市公安局通過微博“平安北京”公佈了演員黃海波因嫖娼被拘留的消息,“國民女婿”一詞當晚成為被關註的對象。昨日,黃海波所屬公司“喜天影視文化有限公司”發佈聲明,稱“向公眾致以歉意”。不過此事因為在第一時間就被網友爆出相關信息,其背後涉及的隱私權問題更為大眾所關註。對此,黃海波經紀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他們暫不知道是何人透露,只是希望大家“不要輕信不實報道”。
  黃海波被疑因喝酒誤事
  事情發生後,據媒體報道,有一位黃海波好友韓某稱,黃海波當日與友人先是在丰台區洋橋附近聚餐,隨後才返回近期居住的酒店(涉事的工大建國飯店)。據悉,該酒店也是黃海波劇組的所在地,黃海波及其他幾個演員長期居住於此。聚餐期間,黃海波在朋友的哄鬧下多喝了幾杯酒,在席間被朋友調侃了兩句,有幾分醉意的黃海波在返回酒店後,“作出不當舉動。”
  不排除照片由公安內部泄露
  在“黃事”事件發生後,黃海波的案情記錄以及他和賣淫女的照片被第一時間公佈了出來。此事也引發了輿論的軒然大波,不少法律界人士認為此種行為已經涉及侵害隱私權。
  之後,有多位基層公安民警向媒體坦言,不排除照片就是公安內部人員泄露的。據介紹,各地公安機關內部都會搭建區域化的信息平臺,以實現內部辦案信息的有效溝通,但考慮到各地信息化程度不同,有的信息平臺覆蓋全省(區、直轄市),有的僅覆蓋到地級市。一般而言,基層公安部門在偵辦案件時,都會及時將電子卷宗上傳到這一信息平臺,於是,只要是信息平臺覆蓋範圍之內公安機關都能夠調閱這些電子卷宗。
  “好比說,某地的公安信息化平臺覆蓋全市,那麼一個區下麵某個派出所上傳的電子卷宗,另一個區的基層派出所也能查詢到。”一位基層民警告訴記者,公安機關內網的信息一般不對外公開,查詢時也要使用專門的電腦、獲得授權,所以外人幾乎不可能查閱相關信息。如果電子卷宗信息泄露出去,那麼極有可能是公安內部人員所為。截至記者發稿,北京警方尚未對相關問題作出回應。
  綜合新京報記者 吳立湘、新華社報道
  ■ 法律觀點
  公民隱私應充分尊重
  多位法律人士認為,對實施賣淫嫖娼行為的相關責任人進行道德上的譴責和法律上的處理非常必要,但處理時應該充分尊重公民的合法權益。
  “現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必須公開行政處罰的有關文件,即使回應公眾關切,從保護公民隱私角度講,也應隱去真實姓名。”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曉原說,儘管黃某是公眾人物,在警方公開案情和媒體報道中也應該註意保護他的隱私權。
  實際上,公安部發佈、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三十一條明確規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在辦理行政案件時,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違反了哪一條法律規定,就按照哪一條處罰,沒有必要廣而告之。”海南中邦律師事務所張孝明律師說,如此披露詳細案情,只會對當事人造成更大的負面影響。
  劉曉原、張孝明等人認為,當前尚未查明“案件詳情”是否屬實,建議警方應儘快查處公佈“詳細案情”的幕後黑手,莫讓公民隱私權等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據新華社電  (原標題:黃海波案情照片翻拍外泄引質疑)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m44lmhjz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